我最好朋友的婚礼【壹.1】

-第三方视角

-......并不是特别甜

-一篇中篇...(?

-脑洞产物 不上升正主


1

我在首尔机场的大厅里等人。

媒体在扛着长枪短炮拍图,粉丝在保安形成的人墙外喊我的名字,身边路过的人停下来拿出手机进行拍照洗礼。大概是因为刚刚服完兵役回来,对以前其实早已习以为常的事情,现在也觉得有点手足无措。只能时不时给出回应看看镜头,挥挥手,和在场外的粉丝们说一句注意安全,辛苦了。

四面八方的闪光灯闪得我看不清东西,闭上眼也只能看到印在眼睛里的一道道白光。

我抬起手遮住了眼睛,对离我最近的闪光灯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抱歉,太刺眼了。抱着手机拍照的女孩连连道歉,急急忙忙把闪光灯关掉,我摆摆手,和她说了声谢谢。

过了这么久,我仍然讨厌闪光灯。猝不及防的一道白光,像是听见雷声前的那一道闪电,沉默,安静,转瞬即逝。

而我们永远无法预测在这一闪而过的白光之后,会有多沉重的一声响雷。

所以其实是畏惧多过厌恶?

反正不喜欢就是了。

媒体来得越来越多,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毕竟这是我们在有了各自的生活后的第一次正式的,开诚布公的碰面。于媒体,于粉丝,于所有关注过,或许仍然在关注我们的人来说,都不可多得。

于我们自己也同样。

这大概是闪光灯闪个不停的原因。

我揉了揉仍然不太适应的眼睛。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艺人总是生活在镜头下的,不是吗。就算闪光灯闪得眼睛再难受,也得对所有愿意花时间拍照的人感激滴零。

我压低了帽檐,没再说话。

挑了个离旅客出口最近的位置坐下,打起精神认真听了从头顶的扩音器里传来的的轻声细语,航班难得地没有延误,准时到达了首尔机场。我看着手机里的航班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之后,呆呆地向旅客出口。

我有些激动。

我记起了我们一起携手并肩走过的那么多个年头。

我记得练习生时期的暗无天日,记得确认出道时的阳光普照。

我记得出道时雷声大雨点小,记得我们出道一两年仍然尴尬,不温不火。

我记得很久以前的我们回归时连音源all kill都拿不到,也记得很久以后的我们是被所有人认证的音源大户。

我记得我们以前打歌只能在一位公布时在人群中小声喊出我们的名字,也记得我们后来在粉丝的应援和欢呼中做着一个个一位安可舞台。

我记得我们曾是粉丝努力打榜投票却仍然无果时无奈笑称的十八线糊团,也记得后来粉丝们仍然喊我们小糊团的时候藏不住的骄傲。

所有我们一起经历的,一起承受的,所有的跌跌撞撞磕磕碰碰,所有斑驳了时光的记忆和回想,都为我们在彼此的生命里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我们是相当于家人的存在。

我没来由地心跳加速。

我们已经太久没见了。

我原本很感激上帝能够给我们机会让奔波在各自领域的七个人重聚。可是我没有预料到我们的重聚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我记得我曾经见证了那么多。

机场里的空调温度调得挺低,大屏幕上放着创下收视新高的综艺,外面刚刚下过雨云还没散开。像极了那个早上。

收到短信的那个早上。

「在范,我要结婚了。希望你能来。」

我正在倒牛奶的手抖了一下,牛奶全洒了出来。拿着牛奶盒的手尴尬地停在空中,不知道何去何从。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但是它在提醒我。

那天并不是四月一号。Mark哥也从来不开这种玩笑。

当天下午我接到了快递。我盯着请柬上用金色墨水印刷的并排的两个名字看了很久,然后放下请柬回到床上。

我裹上被窝。我记着珍荣很久以前和我说过,他说我想得东西太多了太累,要多睡觉,睡觉的时候不会思考。然后他眯着眼笑出了小褶子,认真地说,这样在范哥就不会这么累了。

我闭上了眼。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军队里过得好不好。

我不死心地睁开眼拿起手机再看了眼短信。然后认命地再次闭上了眼。

有太多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闪现。

他看着他笑,他躲着对视。他盯着他看他说话,所有的情意轻易地洋溢在眼底;他低着头偷着乐,拼命想遮掩住发红的脸庞。他开着玩笑说着他MV里的台词,然后一把搂住他把他换到了人行道里边;他既惊讶又心动,然后仍然装作没事人对着镜头说话。他低着头捣鼓着早餐,他轻手轻脚走到他身后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皱着眉把用冷水浸过的毛巾搭在他发热的额头上,他发着烧半梦半醒却迷迷糊糊地拉住了他的手臂不肯松手。他搂着他,说,妈妈不要担心,有我们;他伸手轻轻揍了埋怨他整天哭的Bambam,说,哭犯法吗。

画面里是这些年来我眼中的他们,那些画面跨越了时间的维度,一帧帧闪过,最后定格在了那一张白底金字的请柬上。

我花了很久才接受了这个事实——

将要和他并肩站在神父面前,在神父的指引下说出誓词的人,将要和他互相扶持着走完余生的人,将要分享他所有的喜怒哀乐的人。

不是他。

那天晚上我喝得咛叮大醉。我借着酒劲给珍荣打了电话,他说他收到短信了,婚礼他会去,我说好,那我也一定去,他愣了愣,然后说,你少喝点酒。我们又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我记得他在最后犹豫了半晌还是叮嘱我要煮醒酒汤喝,他说不然你第二天会头疼。我说好,知道了,然后他挂了电话。

我又开了一瓶酒,狠狠地灌了一口,然后泣不成声。

我们都曾经那么笃定,信誓旦旦地给着承诺,盼着未来。我想我们当时大概是都幸福过了头,所以我们忘了,抑或是刻意麻痹自己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未来从来不在自己的手中。

机场里突然响起的广播把我拉了回来。

西装衬衫的领子太紧,我扯了扯领带,差点喘不过气来。

我低头看了看表,再抬起头时我看见了一个身影。

黑色的鸭舌帽,黑色的口罩,印有中国国旗的颈枕,白色的T恤,黑色的背包,黑色的裤子,一双迈克尔乔丹的篮球鞋。

“呀!这里这里!”他朝我挥挥手,摘下了帽子和口罩。他的头发还是被帽子压得乱七八糟,他笑起来眼睛还是眯成一条缝,他咧嘴笑时嘴角边还是挂着小括弧,他还是那个一兴奋起来就不管不顾大喊大叫的王Jackson。

我有些恍惚。我甚至以为下一秒他就要像以往一样跑到我面前,就着我们只有两个月的年龄差来理论我们到底能不能说平语做亲故,然后被我装着正经不苟言笑地驳回之后不情不愿地叫一声“在范哥”,然后继续和我打打闹闹嬉皮笑脸地扯皮。

可是他没有。

他在离我大概十步远的时候就伸出了手,我向他走过去。我们击了掌,撞了肩,然后来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闪光灯闪得更加厉害了,我闭上眼睛,颤抖着拍了拍他的肩。他感受到了我在发颤的手,叹了口气,像是安慰我一样,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然后他说。

“在范哥,好久不见。”

Tbc.

-修改了一下…感觉比之前的好些…仍然没条理(跪…

标签: 宜嘉 mar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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